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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从长规划,分类管理,做好慢病综合防控工作
  (一)着力推进慢病综合防治。按照要求继续组织创建本市第二批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与卫生部密切沟通,推进部、市合作共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市,研究制定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标、指标和考核评估方案。修订完善《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年-2015年)》和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主要慢病防治方案。依托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平台,试点开展脑卒中监测与干预,加强高血压与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防治,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继续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肿瘤筛查和效果评价。
  (二)开展意外伤害防控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加强和完善伤害监测系统,建立多渠道伤害预防和干预措施,启动二、三级医疗机构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报告,开展伤害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应用推广研究。配合做好《食用碘含量标准》实施工作,开展碘盐和人群碘营养状况、国家和本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等监测。
  五、规范服务,强化管理,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一)继续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本市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指导意见,将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简称“686项目”)纳入日常工作,全面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防治工作规范。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无业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政策调整,扩大服药目录,提高保障水平。
  (二)推动精神卫生法制化建设工作。推动《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2011-2015)》出台,结合国家精神卫生立法进程,开展本市立法修订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网络监测、报告和随访能力培训,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和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内涵建设。
  六、围绕民生,深入基层,做好眼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工作
  组织实施儿童视力普查、老年人防盲治盲等工作,拓展服务对象和内容,开展外来务工子女、随班就读视力残疾儿童、楼宇工作人群等眼保健服务,试点探索“市级专科指导-区级管理协调-社区开展工作”的三级新型眼病防治模式。组织实施“贫困老年人全口义齿免费修复”和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等项目,继续做好儿童口腔健康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
  七、贴近市民,夯实基础,做好健康教育先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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