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2〕16号)
东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心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中心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为市民群众提供整洁、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从2012年2月中旬起,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中心城农贸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为搞好集中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立“开办单位负责、部门共管、各司其职、依法管理”长效机制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打造设施完备、环境整洁、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市场环境,达到“进出方便、购物方便、管理方便”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中心城所有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包括早市、夜市、“马路市场”及临时摊点群。
(二)整治内容。
1.市场设施陈旧老化,破损严重,年久失修,硬件不到位,更新缓慢。
2.市场体系不完善,规划设计不合理,市场位置分布、辐射范围缺乏协调性。3.市场整体环境较差,场内地面坑洼,污水四溢;墙壁、货台破损严重,围栏、棚架等漆面脱落、生锈,下水道排水不畅;商铺门面不整齐划一,门头广告牌不统一、不规范,乱扯乱挂篷布,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乱贴乱画小广告、乱丢乱倒垃圾等。
4.市口设置不合理,场内无明确功能分区,蔬菜、鲜肉类、干杂、熟食(卤制)、活禽、水产等商品混杂摆放;货台上商品摆放混乱,货台内随意摆放杂物;禽畜宰杀没有独立分区;线路乱拉乱扯,存在安全隐患等。
5.从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上岗,各类有效证件摆放、佩戴不全,卫生习惯差。
6.卫生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不足,除“四害”措施落实不到位。
7.食品经营户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自律制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食品;熟食店防鼠、防尘、防蝇设施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