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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的通知
(渝府发〔2012〕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市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地域传统特色文化,经认真组织评审,同意渝北区龙兴镇、綦江区东溪镇、黔江区濯水镇、万州区罗田镇、巫山县龙溪镇、涪陵区青羊镇、开县温泉镇7个镇为第二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江津区真武场为第二批重庆历史文化街区。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编制第二批重庆历史文化名镇(街区)保护规划以及实施工作计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促进历史文化名镇(街区)保护工作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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