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渝办发〔2012〕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各区县(自治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着力利用科技改善民生和培育产业,全力助推“缩差共富”,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225号)精神,市科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区县(自治县)2011年度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区县(自治县)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区县(自治县)

  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北碚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南川区、原綦江县、潼南县、原大足县、荣昌县、梁平县、忠县、云阳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

  二、达标区县(自治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