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入分配矛盾突出,工资宏观调控任务艰巨。
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然突出。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在全国位次下滑,地区、行业及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群众对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的强烈期盼与部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偏弱、提高工资收入水平难度大的矛盾一时还难以消除,收入分配改革任务繁重艰巨。
(七)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体系建设尚不适应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的需要,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公共就业、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才开发使用等领域急需法规制度体系加以约束和规范。违法行政、侵权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仍需提升。
(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后,功能作用仍需改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建设严重滞后,服务设施老化落后;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还不平衡,标准不统一,投入不足、水平落后、分散建设问题突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短缺;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滞后,人才培训服务基地处于空白,不能适应形势发展、政策调整、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具有良好社会基础;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规框架及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等等,为 “十二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更加完善的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富民工程,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开发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科学推进人事人才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注重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既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条件,又要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形成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贯穿事业发展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