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昆焦、昆仑、华润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供气设备设施完好及管道畅通。
(二)制气企业职责
昆焦要全面履行《协议》、《昆钢责任书》及《合同》,确保向我市主城四区、呈贡新区供应管道煤气。同时明确:
1.管道煤气的数量要求
按照以下规定:一是《协议》第八项:昆钢承诺将确保昆焦按现有社会实际需求量安全稳定地提供煤气,并按市政府计划,煤气供应量随昆明市煤气用户的增加相应增加,确保煤气的总量需求,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是《昆钢责任书》第四条昆钢必须确保社会公众用气需求:根据销售方(昆仑、华润)年计划正常供气;根据重大节、假日,天气变化情况及用气需求,提前做好产气量的调整和储备;满足现有供气规模各种情况下的用气需求,并根据昆明市煤气用户的发展相应增加煤气供应量。
因此,昆焦应最大限度满足两家供气企业需求,2011年起,按与两家供气企业签订的年度《城市管道煤气购销合同》进行供气。
昆焦与昆仑煤气结算量,以昆明市煤气计量站大板桥计量站出具的数据为准;昆仑与华润煤气结算量,以昆明市煤气计量站马料河计量站出具的数据为准。
2.管道煤气的质量要求
根据《昆钢责任书》第二条及《合同》规定,煤气质量的检测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煤气质量的具体指标考核为:
煤气低热值应不低于16.72MJ/nm3。杂质含量(mg/nm3):焦油和灰尘含量≦10,硫化氢含量≦20,氨含量≦50。
3.其他要求
要加大对制气设备技术更新改造力度,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新增煤气压缩机的改建工作,提高小时输气能力,满足煤气输送要求。
(三)供气企业职责
按照“多渠道投资、多主体竞争、多气源保障”的发展要求,以及“优先保证居民用户及学校、幼儿园、公共食堂等公共用户用煤气;尽量满足商业用户用煤气;最后满足工业用户用煤气”的供气原则,昆仑、华润要全面履行《责任书》规定,根据目前我市管道煤气供应现状,为昆明市引进更多的燃气资源,并负责为本企业新发展用户用气自备充足的气源。
1.工业用气要求
一是从2010年11月12日开始,禁止工业用户使用管道煤气的发展。昆仑和华润对申请使用煤气的工业用户,改用企业自己引进的LNG等气源;同时要限制商业用煤气的发展,尽量改用LNG等气源。
二是引导已使用管道煤气的工业用户,按照供气企业投入一点、工业用户投入一点的原则,引进LNG等作为补充及替代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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