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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2)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粤价发电〔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调整后的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和中海石油炼化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切实加强对调价后的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并于2月8日14:00时前将调价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资源价格管理处。

  附件1: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略)

  附件1:
  广东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执行)

品名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最高批发价(元/吨)最高零售价
元/吨元/升
90号汽油(Ⅱ)9015 9115 9415 6.97
93号汽油(Ⅱ)9580 9680 9980 7.50
97号汽油(Ⅱ)10145 10245 10545 8.13
0号柴油(Ⅱ)8155 8255 8555 7.30
90号汽油(Ⅲ)9245 9345 9645 7.17
93号汽油(Ⅲ)9824 9924 10224 7.73
97号汽油(Ⅲ)10402 10502 10802 8.37
0号柴油(Ⅲ)8358 8458 8758 7.51
90号汽油(Ⅳ)9445 9545 9845 7.32
93号汽油(Ⅳ)10036 10136 10436 7.89
97号汽油(Ⅳ)10626 10726 11026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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