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区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暨创建中山中路城市文明示范街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45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城区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暨创建“中山中路城市文明示范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桂林市城区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暨创建“中山中路城市文明示范街”工作方案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到来,美化市容市貌,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秩序井然”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质量,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同时,开展创建“中山中路城市文明示范街”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良好发展势头”的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整治交通违法、非法运营、占道经营行为,规范静态停车秩序,使我市的市容、交通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净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市容、交通秩序的整治,实现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非法营运和占道经营得到有效遏制、城市中心区交通组织逐步优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容、交通秩序大整治暨创建“中山中路城市文明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济贤 副市长
副组长:褚 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各城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和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市容局、市残联、市工商局、市中山路管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商云鹏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光年支队长担任。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的协调和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联系方式:传真2195212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