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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 员:黄声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仕林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高 亮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程正祥 市保密局副局长
  蒋继品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亮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定期通报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情况。
  各县(区)、各部门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县(区)、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2009 年桂林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详见《桂林市2009 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主要分三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和中区直驻桂各部门于2009 年9 月18 日前完成本县(区)、本单位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自查工作,于9 月21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材料书面(附件2、附件3)
  加盖公章后报桂林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821678,地址:市叠彩路8号叠彩机关大院6号楼402房)。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材料还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明确要求,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都必须存为国产软件WPS文档格式,并以光盘为存储介质报送,不得使用软盘或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或通过互联网传输。
  抽查阶段: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分析各县(区)、各部门安全检查情况后,于10 月30 日前确定抽查方案和抽查单位名单,抽查时间定于11 月1 日-12 月20 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总结报告阶段:由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2010 年1 月15 日前完成总结报告工作,并报送自治区有关部门。
  六、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桂林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原则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的安全检查方案,并上报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填写《桂林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附件4),于9月21日前报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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