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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740办公室当前全市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的通知

  11月份开工项目20项,其中纳入自治区层面重点项目7项,市层面重点项目3项。主要有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贴新工艺传统中药贴膏产业化、小溶江水利枢纽淹没公复建路工程、阳朔新城区拆迁安置及市民居住用房建设项目、阳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桂林市万福路西延长线、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灌阳至凤凰高速公路、桂林雁山动漫展示制作研发项目、桂林市广西医科大学中加护理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龙胜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

  12月份开工项目15项。其中纳入自治区层面重点项目5项,市层面重点项目1项。主要有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机产业基地、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桂林段)、桂林两江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220KV雁山(宝象)变电站项目、阳朔县石板潭度假酒店、桂林市城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

  (三)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推进方案
  1、前期工作进度要求。第二批、第三批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总体上由项目所在县区负总责,主要加快项目环评、初步设计、用地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市直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9月底前100%全部开工。第四批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全部开工。

  2、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各级财政要千方百计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业主要全力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地方政府债券应按照要求确保中央投资项目配套需要。

  3、加快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已开工的项目,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抓住施工黄金季节的有利时机,科学组织,合理调度,千方百计多完成在建项目实物工作量,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4、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四、工作措施建议
  今年还剩下不到5个月时间。要继续坚持部署不改变,目标不动摇,工作不松懈,重点更突出,按照“快、重、准、实”和“四个非常”的要求,只争朝夕,争分夺秒,全力确保完成今年投资740亿元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考核
  按照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发〔2009〕27号文)的要求,将投资项目分解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加大对各市各部门投资项目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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