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漓江洲岛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7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漓江洲岛规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漓江洲岛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战略决策,切实做好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漓江洲岛的规划工作,现制定漓江洲岛规划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漓江洲岛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昱 副市长
副组长:樊伊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漓管局局长
何秋明 市园林局局长
黄家城 市规建委主任
成 员:张作伟 市园林局副局长
谷海洪 市规建委副主任
秦荣军 市漓管局副局长
周华德 市发改委调研员
唐 伟 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周 江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肖振荣 市水利局副局长
蒋永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政英 象山区副区长
王树华 秀峰区副区长
王 莉 叠彩区副区长
聂 云 七星区副区长
赵海强 雁山区副区长
陈立华 阳朔县副县长
秦学文 灵川县副县长
具体工作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规划范围及深度:
规划范围包括漓江上至南洲,下至阳朔范围内所有洲岛。规划工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进行漓江市区段的南洲、蚂蟥洲、伏龙洲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第二期进行漓江市区段以下至阳朔的王家洲、禄坊洲、敢兴洲、南亭洲、高洲、毛洲岛、乡吧岛、月光岛等诸多洲岛的概念性规划编制。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于2009年11月中旬予以确定,规划经费由市财政安排。
(二)组织现场踏勘、调查。市有关部门与规划编制单位一同参与现场踏勘、调查;组织召开规划研讨会。该步骤要求在2009年12月上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