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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市政办〔2010〕8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桂各单位:
  201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传承中华美德,为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居住、旅游环境和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迎接全国爱卫办春节期间到桂林检查指导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除垃圾、铲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搭盖,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首先要将本辖区内易发生脏乱差的地段和区域进行详细排查,精心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和社区居民,在春节到来之前开展集中清扫活动。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于2月11日统一开展以清除垃圾,铲除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搭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春节期间,要在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大力治理“五乱”。在所辖重点区域和公共场所增加清扫保洁人员,落实专门管理队伍对这些地段和区域进行监督和管理,真正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二、加强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各级爱卫会要加强部门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积极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一)市容和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容景观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工作,对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摆乱挂、乱倒乱丢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罚,按照有关规定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公园、花园、绿地、广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清洗;同时,加强对垃圾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沿途洒漏。
  (二)环卫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的清扫和沿街商铺、居民垃圾的收运工作,及时清洗沿街果皮箱,特别是对沿街巷餐饮店的垃圾收运要实行一日两次收运,保证市区大街小巷和居民区见不到垃圾堆;严格落实公共厕所管理措施,做到专人管理,全天保洁,厕内设施完好,无臭味、粪水无外溢,保证游客和市民如厕方便。
  (三)市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场地环境卫生整治,认真搞好工地卫生,及时清运工地内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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