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0〕7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桂林市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3个世界无烟日。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全民卫生文明素质,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3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0〕39号)精神,结合桂林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性别与烟草--抵制针对女性的市场营销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0年5月31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
市区分城区共安排五个地点,具体场所由城区卫生局、爱卫办决定。各县在县城安排1至2个活动地点,有条件的乡镇也可安排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各县(区)卫生局、爱卫办组织地段医院设立戒烟咨询台和义诊台,接受市民咨询,免费为市民诊断疾病。
2、发放世界无烟日宣传品。城区活动所需宣传资料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负责制作、提供,各城区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发放。
3、5月31日,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对活动情况进行报道,并请桂林日报制作一期“世界无烟日”专题报道。活动结束后,动员市属主流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
4、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在5月31日停止吸烟。
5、市领导对城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察。
三、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积极协调配合。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协调各县、区政府组织好世界无烟日活动,每个活动地点制作2至3条横幅,设立3至6张戒烟咨询台、义诊台。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注重效果。这次活动总的要求是主题突出、形式多样。通过宣传,动员广大市民尤其是女性积极参与戒烟。
4、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单位要将活动现场的垃圾、杂物及其他悬挂物清理干净,确保活动现场及周围干净卫生。并于6月10日前将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