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星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杨通鸣 龙胜各族自治县县长
黄永跃 资源县县长
彭代元 临桂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卉兼任。
有关县人民政府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推进实施
在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对寨改、灶改相关技术标准的落实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抓好房屋改造试点村寨的建设管理,指导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实用技术,并在各县竣工验收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村寨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指导房屋改造试点村寨的选点、规划和设计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可研等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的筹措、划拨,督促检查各县财政资金的落实、拨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项目消防工程设计的技术审核工作,对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各县乡镇、村寨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水利、电力部门负责水改、电改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寨改过程中搬迁农户的宅基地问题;民委、扶贫、林业等相关部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县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工作进度,组织相关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协助组织辖区范围内村寨防火改造项目的实施,负责做好村寨防火改造搬迁户、房屋改造试点户的核查落实、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村寨防火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火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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