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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五)强化校园环境卫生及食堂管理工作。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做到校园环境整洁、卫生。寄宿制学校要强化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健康检查,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工作和餐具的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切实落实“三防”(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卫生监控,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物品采购和卫生检查制度。
  (六)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要大力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巡查、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等制度。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要害部位、重点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严格门卫管理制度,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校园巡逻和夜查力度,严防发生治安案件和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七)做好全国“两会”前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提前做好这一重大时间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加强对影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和把握,及时化解调处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学校,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在敏感时段出现越级或违规上访行为,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六、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要求,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解决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有关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教育服务体系。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妥善解决好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农村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本校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设立亲情专用电话、结对帮扶制度等措施,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23号)精神,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当地公办学校办学条件不足的,可委托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实施义务教育,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核拨公用经费,同时在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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