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做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春季开学后,全市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认真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学校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启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问责制,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一次卫生、安全工作大排查。要针对本校实际,重点对学校各类设施进行安全排查,规范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等行为,防微杜渐,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开学期间各学校要利用校会、晨会、班会及安全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用电、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应急演练。各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把安全意识融入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校校开展,人人参与,不留死角。
(三)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溺水防范工作措施,认真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典型事例,通过家长会、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杜绝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专题家访,对于家访过程中发现有学生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以及家长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情况,要迅速进行劝阻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告。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和家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由学校聘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要配合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调整行车路线。学校自有接送的学生车辆,要检查安全台账、随车照管、清点人数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学生往返家校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