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是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应尽职责。春季学期是控制学生辍学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1号)、《关于转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9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11〕7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130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办〔2011〕48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开学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党政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亲自指挥控辍保学工作。
2012年春季开学前后,全市各县区教育局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继续集中开展一次“控辍保学月”活动,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和“双线四包”机制,成立劝返学生工作组。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当地村委、乡镇联系,共同做好控辍工作;要发动干部、教师深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中,一个一个去动员说服他们克服困难,回校上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活动方案,从加强宣传、进行家访、劝返流失学生、关爱学习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方面,组织实施好“控辍保学月”活动。通过各项措施,要确保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四、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年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年活动,走外延发展与内涵发展并重、以内涵发展为主的路子,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立校”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加快发展,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一是着力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及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努力形成推进学校建设的良性机制,研究解决部分影响和制约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与薄弱高中结对子工作。各结对学校要落实结对帮扶的内容及推进日程,通过“传、帮、带”等形式,提升薄弱高中教师的教学水平,激活各校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2012年秋季学期,我区普通高中将实施新课程改革,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做好基于课改的教师培训,做好基于课改的条件准备,做好基于课改的宣传舆论准备,确保课改工作顺利启动,有序推进。四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各普通高中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思路,逐步探索在校园文化等工作中创出本校的特色,走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申报自治区综合性高中和自治区特色高中的学校要积极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狠抓高中毕业班工作。要认真谋划2012年高中毕业班工作,开展好高三视导调研,全面提升高三复习备考课的教学质量。备考工作要抓紧、抓实、抓细。注意创新高考备考工作,抓好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潜能的挖掘工作,努力实现今年高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