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12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2〕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将2012年春季学期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学习落实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于开学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全体干部、教职工参加的集体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广西教育规划纲要以及近期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教育部门下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本县区本学校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2012年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扎实做好新学年的各项工作,真正把各项教育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发展实现突破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赶超跨越落实年”工作会议精神,以“使我市每个乡镇都有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有村完小的行政村都至少有一所幼儿园”为目标,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汇报学前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方面争取资金和有力政策,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在农村和城市住宅小区大力开展幼儿园建设。二是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和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面,要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狠抓落实,争取在重点难点方面有所突破。三是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师资进行培训,对幼儿园教育教学进行监督指导,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四是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督促整改,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
三、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