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学校安全工作:一是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开学前,组织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对学生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调整行车路线。要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责令有关部门予以坚决清退。要督促教育、交通、公安等部门尽快完善中小学校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二是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各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饮用水监督职责,加强指导,促进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规范化管理。三是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校地共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督促教育、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通信管理、共青团等部门落实职责,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三、努力做好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弱势群体就学工作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督促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通过扩大公办教育资源、购买民办学位等渠道,确保所有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对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在经费、师资、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