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考试招生与评价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总体方案(2011-2015年)》的要求,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南宁市考试招生与评价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 宁 市 教 育 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南宁市考试招生与评价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发挥教育评价制度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体制改革五项任务和教育发展十大工程总体方案(2011-2015年)》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方案,建立比较完备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评促教,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制定科学有效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估方案,完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发展性的师生评估体系,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三)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