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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农民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制度,推进农民就业创业
  1.由市转移办尽快研究出台我市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十二五”规划,力争“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农民转移就业15万人,每年新增农民转移就业收入20亿元,“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农民转移就业总量达到150万人,年度农民劳务经济总收入力争达到160亿元。
  2.各级政府和农业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探索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近郊失地农民转移就业、远郊贫困农民转移就业、水源区农民转移就业、园区所在地农民转移就业、农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切实承担起动员、组织、服务农民转移就业的重要职责,逐步建立职业介绍所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站,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为基础,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管理体系。各个农民就业工作大县要根据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输出地开展“订单培训”,提高输出率。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建章立制,积极为外出务工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工权益。
  3.全市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培植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中小企业带动,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以农村服务业、物流、交通运输、旅游、社区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扩大就业规模;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与中部和东部有关省市区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在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产业分工的过程中拓展就业空间;围绕全域城镇化推进,充分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形成就业市场,促进农民在市域内就业;结合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大辖区内重点、大型企业用工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围绕重点产业的原料基地建设和加工配套服务来吸纳农民就业。
  4.按照“鼓励支持、积极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强农民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引导农民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就地就近创业。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5.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各县(市)区组织县级大型公益招聘会,每个乡、镇(街道)必须举办一场现场招聘会,实现岗位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积极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创业就业之星”评选等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专项活动。
  (二)夯实基础,抓好农民转移就业培训
  1.继续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风行动”等转移培训工程,采取企业、园区与培训机构挂钩等多种办法,强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校企联合培训,确保将有转移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力纳入范围组织培训。强化农村“两后”人员登记梳理,根据个人培训愿望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分类培训,进一步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
  2.把强化技能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着力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技能和技术规范要求,积极安排开展市场需求旺盛行业、地方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所需人才的专项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用工单位对从业人员基本素质的要求,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设施,分层次、分类型地对农民开展就业培训,创新培训机制,以就业为导向,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就业能力、就业稳定率和效益。
  4.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定数量的农民转移就业培育品牌,靠品牌推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
  (三)强化服务,建设信息体系
  1.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城市建网、城乡互联、分级使用、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起与省联网的市、县、乡三级劳动力供求信息系统,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用工信息平台,形成包括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及介绍、就业管理、跟踪服务等在内的社会化信息体系,促进资源互助、信息共享,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快捷服务。
  2.加强与省内外企业和中介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积极开发用工信息,做好中介组织的筛选、培育、扶持、重点培育工作,扶持一批信誉好、操作规范、有竞争实力的中介组织。
  3.与用工企业建立紧密的劳动用工关系和劳务协作机制,建立有效的维权机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力的服务,努力扩大农民转移就业的规模,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
  4.各地农民就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科学合理、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统计监测制度,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行业和地区分布等有关重要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全面统计、准确掌握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形成用工信息、劳动力组织、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务收入、跟踪管理、权益维护的服务链,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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