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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1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1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的通知
(浙水计〔2010〕88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2011年各项水利建设项目健康、有序进行,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组织编制2011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以下简称“2011年建议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更高要求的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基础,加快实施“强塘工程 ”,加大农田水利、水资源保障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改善提高农村饮用水条件,有序推进农村河道整治、滩涂围垦等工程建设, 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强化管理、保障效益,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土资源保护能力。

  二、安排原则和重点

  2011年建议计划坚持“突出重点、前期完备、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先安排续建项目、收尾项目,重点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前期工作条件具备的拟在2011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发展,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

  2011年建议计划安排的重点是:“强塘”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配套加固、钱塘江等干堤加固、小流域主要堤防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水闸加固),治太骨干工程(二轮治太骨干续建工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水利工程、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滩涂围垦等。

  三、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投资计划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审批、计划编报和下达、管理等环节的责任制,以高度责任感组织好2011年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

  2.合理确定规模。各地编制2011年建议计划必须统筹安排,着力调整投资结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完善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3.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按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浙江水利-规划计划-管理办法”栏)的要求,深化细化建议计划内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分类编制2011年建议计划。

  4.加强前期工作。2011年建议计划的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合理调配勘测设计技术人员,集中力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5.落实地方资金。各地编制2011年建议计划,要统筹好地方财力,量力而行,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和方案,明确配套投资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级资金按各专项的规定政策申报,年度计划投资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必须说明地方自筹资金的来源,并附资金承诺意见。

  6.为提高计划管理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2011年建议计划将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网址:浙江水利网-网上办事-业务申报-省级水利专项申报),纸质申报材料仍需同步报送。

  7.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抓紧编制2011年建议计划,并于2010年8月底前由各地水利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具体报送格式详见附件。县(市、区)的须同时抄送市水利、财政部门。

  联合资金申请文件一式6份,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各3份;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式2份,送省水利厅各有关处室。

  联 系 人:王 健,0571-87826557;

  邵利萍,0571-87826519。

  电子邮箱:sltjhc@zjwater.gov.cn。

  附件:1. 2011年省级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表

  附件:2. 2011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表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省级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表

  报送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投资来源总投资至2010年底预计完成投资2011年实施计划实施单位批复文号备注
投资主要建设内容
 合计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强塘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治太骨干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水资源保障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农田水利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万里清水河道)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小计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海水淡化工程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防汛指挥及预警系统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水利规划及重大基础研究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十一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十二滩涂围垦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十三省公共建设水利投资项目   合计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县级安排   
乡镇自筹   
其他   
   合计    实施单位   
争取中央   
省级补助   项目责任人 
县级安排   联系电话 
乡镇自筹   技术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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