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市里统一目标、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科学确定目标,既体现超前性,又注重可行性、操作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与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规划之中。要把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本地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教育强县(区)和各类示范学校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与相应的师资培养培训同步考虑。要根据实现目标的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教育信息化实施方案的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素质。
建设一支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师资队伍,是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市、县区、学校都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快信息技术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加强在职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各级教育部门、学校都要制定培训计划,把信息技术教育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开展网上教师培训活动。发现和培养一批深刻理解、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学科教育专家。强化政策导向,把信息技术教学能力与水平作为评选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各类优秀教师及教师任教、职务评聘和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
加大投入,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物质保证。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市、县区要把教育信息化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经费的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把实施教育信息化作为投入的重点之一,优先考虑。今后,各地凡新上的基建项目,都要考虑教育信息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鼓励创建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和机制,探索引进市场运行机制,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继续抓好全国、全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学校、示范学校在教学应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批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组织信息技术应用现场观摩会、教育论坛、教育技术成果评选等活动,促进有效应用。建立每三年组织一次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表彰工作制度,激励学校、教师发挥信息化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六)建立督导制度,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估。
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建立科学的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价体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相关教育信息化专家,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把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纳入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评估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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