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校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机制,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约20:1。建立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持“双证”(即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以及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建设南宁市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加大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特别是大型企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力度。
(七)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资源整合共享,创设品牌特色”为目标,建设首府南宁职教园区。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布局结构调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新模式。制定和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形成中等职业教育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到2012年,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德育试点基地。职业院校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试点。初步形成各职业院校示范、骨干专业。开展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试点,初步建设5个职业教育集团。建立自治区、本市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基本完成南宁市职业教育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初步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到2012年,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管理试点项目。建成3个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5个自治区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3所学校建设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左右。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取得初步成效。
(二)到2015年,全面推广职业教育德育试点基地和校本课程开发建设试点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进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建设好示范、骨干专业。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体系。5个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职业教育信息网络平台,校企合作服务中心、专业指导委员会运行机制日益完善。
到2015年,累计建成10个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20个自治区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3所学校建设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左右。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