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指导本县区、开发区实验学校开展各项工作。
2.将本项目实验纳入当地教师继续教育课程。
3.制定本县区、开发区项目预算,确保实验所需经费,配备项目实施所需设备、资料;保证实验学校有网络环境,能连接国际互联网,网络总带宽至少1兆(建议以4兆ADSL为宜);各实验校英语实验班需保障多媒体教学环境,最低配置为一台DVD和一台电视机。
4.保证实验课时。小学英语子项目所需实验课时可利用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或者通过系列课外活动)开展,确保实验班级每周3个课时。
5.配合市教育局、北师大项目专家做好每次的实地指导工作。
6.及时总结和评估项目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7.做好项目中期优秀案例的评选准备工作,推荐优秀案例参评。
8.根据实验要求,选派实验教师到北京跟班培训学习,选派实验校长参加“北师大高级研修班”。
9.组织撰写项目简报,将相关稿件交由北师大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编辑印刷,每学期一期,作为年度总结、评优工作的依据。
第十一条 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项目领导小组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综合类(含项目合作协议、申报规划书、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项目总结与报告、项目工作会议资料、各种统计表册等);培训类(含培训通知、培训方案、学员名单及签到表、实地指导日程安排、培训总结及简报等);音像图片类(含项目会议和培训的音像资料、实地指导的音像资料、成果展示音像资料等)以及其他项目档案资料。作为接受评估和经验推广的依据。
第三章 实验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实验项目经费包括市教育局安排的专项经费和各县区、开发区和实验学校安排的专项经费。
第十三条 市教育局实验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县区、开发区级实验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实验学校负责本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各级实验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与审计。
第四章 项目监测与评估
第十四条 本项目的监测与评估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贯穿于学年始终的过程性评估,由北师大项目专家及项目秘书通过QQ、邮件、简报等对实验学校进行监测指导;二是在学期末进行阶段总结性评估,由各实验学校学期末撰写实验总结自评报告;三是学年末的绩效评估,通过评奖评优方式考察各县区、开发区、实验学校项目实施状况;四是市教育局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县区、开发区、各实验学校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