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科所,天桃实验学校:
为确保我市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的“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目标及后续推广工作,规范项目管理,现将《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强化对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在政策、经费、教研资源等方面对于项目给予保障,确保本县区实验项目工作有序进行。定期到项目学校检查指导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跟进和了解各项目学校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各地教研员要充分发挥组织和引导作用,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深入指导,搭建教师交流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为项目教师答疑解惑,及时解决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项目学校校长要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作用,成为本校项目的领导者和推动者,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配备所需实验设备和师资,保证实验课程和课时。
(四)各项目学校教师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理念的认识,身体力行,在开展实验过程中要主动反思,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及时与教研员和项目专家进行沟通,确保项目进展畅通无阻。
二、加强交流总结,推广项目成果
各县区要及时的总结项目学校的经验,将项目成果以多种方式进行辐射推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市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的“南宁市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师培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目标及后续推广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及项目实施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旨在借助北京师范大学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优质资源,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校长管理水平为切入点,以学科(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采取“一帮、二扶、三促”的三年工作思路,以“低压力、高实效、建模型”为工作策略,以县区、开发区为单位深入探索我市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生学习成效,提升学校办学特色和水平。同时,培育一批实验“种子学校”,在三年实验结束后将实验成果以多种方式进行辐射推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