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浙江省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浙水保〔2010〕6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资源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我厅组织开发了浙江省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具备取水实时监测、取水许可管理、功能区管理等业务应用功能,能为各地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为了切实做好系统数据维护工作,促进系统的正常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扎实做好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系统数据维护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各自管辖权限范围内的数据维护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地已上报的系统管理员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责任人员,负责数据的录入、审核、更新等具体工作。(如有系统管理员漏报或调整的市县,请于8月20日前补充上报系统管理员信息表,详见附表)
二、集中力量,尽快完成系统初次数据录入工作。初次数据录入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各地要集中精力,抓紧开展此项工作,按培训班布置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现有取水许可证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信息录入工作。我厅将在系统平台上实时公布各地工作进度。
三、其他。浙江省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zygl. zjwater.gov.cn/。系统应用与维护工作手册可从系统公告公示栏里下载。
联系人:厅水资源水保处,梁威,0571-87826640;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王磊,0571-87826586;大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顾霞,0571-86076816、86075377(传真),13958018184,guxia615@126.com。
附件:个人信息填报表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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