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增长工作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增长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增长的工作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要阶段,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实施大投资方略。为促进我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增长的工作意见如下:
一、成立促进项目建设确保投资增长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祖林(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应永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云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光溪(市委常委、副市长)
田 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道兴(副市长)
陈 勇(副市长)
李 喜(副市长)
何 波(副市长)
阮凤斌(副市长)
周小棋(副市长)
李 茜(副市长)
张 锐(副市长)
赵立功(副市长)
杨 皕(副市长)
傅汝林(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
桂 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旭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绍安(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郑剑秋(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
陈 浩(市工信委主任)
王 忠(市交运局局长)
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
储汝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
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洪 莺(市商务局局长)
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