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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三、加大补贴体制机制改革力度

  2012年,全区农机系统要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为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结算到县。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由自治区级结算下放到县一级结算。补贴工作总体上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在补贴资金结算上试行县级农机局审核,县级财政局直接向企业支付补贴款,资金到县、发放到县、管理到县、职责到县。自治区、市农机、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政策制定、加强指导监督管理方面。二是直补试点。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直补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区铺开。直补试点县按程序批准后购机者实行全额购机,经核实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机者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三是双补试点。对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急需的农机具,由层层累加高额补贴改为适当补贴加作业补贴。县级农机部门组织核实作业面积、财政部门将作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市、县财政安排的农机具累加补贴资金,部分用于适当增加县、乡两级购机补贴工作管理经费,其余均作为当地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作业补贴资金。四是询价定补。推行农机具专家询价制度,实行定额补贴。建立由农机、物价、生产企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农机具询价专家库,每次由自治区农机局随机抽取专家,对列入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实行高额补贴的农机具,或群众反映强烈销售价格明显虚高、已列入广西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的农机具进行询价。询价专家无记名投票确定询价结果制度,对经专家询价的农机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原则,实行定额补贴,并将询价和定补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企业和经销商管理

  一是坚持“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八个不得”政策的厂商实行补贴资格“一票否决”。探索建立农机企业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符合市场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市场。二是实行“黑名单” 制。对农机补贴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实行“黑名单” 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补贴产品厂商监管。凡是违反“八个不得”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一经各级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办公室查实,列入黑名单,通报全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上报农业部农机化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监督管理的通知》(桂农机办〔2011〕107号)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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