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脆弱河流、水污染严重河湖的综合治理与修复,积极推进大王滩水库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重点推进南流江、钦江等部分脆弱河流和污染严重河流修复工作;完成桂林市漓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建设。
专栏11 重点工程之五 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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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灾后生态恢复工程、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示范、城市大型工业企业搬迁场地土壤污染修复示范等6大类。计划总投资210.9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7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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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提高农业污染防治水平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
(一)切实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或周边排污工矿企业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清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环境监测,不断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
(二)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以奖促治”政策落实的力度,加快城市周边、工矿企业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村庄的治理。在深化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点、带线、促面”,以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及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布局的其他重点区域和自治区级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点为重点,以“城乡清洁工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区和“城乡风貌改造”为载体,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统筹布局、因地制宜,采用实用有效的方式和技术加快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推行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积极推广清洁环保生产方式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用地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理,推行农业规范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绿色、有机产业规模化区域化发展;严防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快解决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到2015年底,完成1500个以上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到2013年底,完成1000个以上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三)积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
在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区重要农产品产地、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等重点地区开展土壤污染加密调查、跟踪监测,建设全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构建土壤环境分区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制度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以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污染场地和污染耕地为重点,选择矿山尾矿库、重污染工矿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工业危险废弃物堆存场地和农田污染典型区域,制定分区、分类、分期修复计划,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电、生物质能源等,不断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50万座,推广建设大型沼气、集中供气沼气、秸杆原料沼气及沼气发电项目。到“十二五”期末,全区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400万座,沼气入户率超过50%。
专栏12 重点工程之六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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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两大类。“十二五”期间计划总投资66.3亿元。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及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布局的其他重点区域和自治区级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点等五大区域项目。
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包括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太阳能热水器、高效节能炉灶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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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控新治旧”相结合,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监管,淘汰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逐步解决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等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快安全处理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加大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有色金属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制定和实施涉重金属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含伴生矿)、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依法关闭非法建设和规模小、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重金属污染企业。
大力推进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对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的区域,结合区域主要涉重金属行业、主要污染物制定整治防控方案,进行分区分期治理和防控。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和重有色金属冶炼业两大行业为重点防控行业,同时兼顾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停产整顿、技改搬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措施,实现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作为国家级重点防控区域,实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镉、砷)排放总量控制,将其控制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加强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和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镉、砷污染的综合防治,加大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废水分质治理分质回用技术,并试点推行尾矿干堆技术,抓紧实施一批重点治理项目。加强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百色市右江区和柳州市融水县重点防控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产生的铅、镉、砷污染;大新县铅锌矿区、恭城栗木矿区等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桂林市荔浦县重点防控电镀产生的铬污染;南宁市宾阳县重点开展皮革鞣制加工的铬污染综合治理;大新、靖西等锰产业地区,重点开展以锰矿和电解锰行业为主要行业的锰、铬污染控制,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继续推进区域整治;其他县区将特征重金属污染物作为重点监控和治理对象。到2015年,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砷、总铬、铅、镉、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开展典型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试点。在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等地进行土壤污染评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刁江及其支流、大环江及其支流河段底泥污染治理、地下水等环境修复技术示范。在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大新铅锌矿区等区域启动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试点,着力解决责任主体灭失引起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快制定和实施砷渣、尾矿库等治理方案,确保历史堆存砷渣得到无害化处理,无主尾矿库环境隐患问题得到解决。
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提高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含伴生矿)和重有色金属冶炼业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环保准入条件,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禁止在国家级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推动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皮革及其制品、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等行业企业整合,实行园区化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将涉重金属企业列为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制度,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源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涉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改造和污染源深度治理,推动企业实现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到2012年底,所有重点防控企业全面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专项整治行动。
专栏13 重点工程之七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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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污染源综合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民生应急保障、技术示范、清洁生产、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等6大类。“十二五”期间计划总投资12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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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摸清各地各行业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信息档案库和数据库;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现象;制定、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快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各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高已建成营运的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能力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到2012年,设区市全部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大对重点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的监督力度,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推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切实保障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力争到2015年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加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污泥、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的治理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开展危险废物污染场地评估与修复试点示范。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垃圾回收、转运体系,推进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到2015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加快推行城镇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强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对已停用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与安全隐患。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