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桂发改规划〔2011〕16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林业厅联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实施区域环境保护总体战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二、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六、加大退化生态系统修复重建力度,恢复生态服务功能
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八、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九、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安全水平
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三、建立多元投入体系
四、增强环保科技支撑
五、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六、加大环境宣教力度
七、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行编制。本规划是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体系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编制和实施规划,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章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一)主要进展和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并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全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决策、部署和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如期完成。采取强有力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和城镇污染治理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执法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排污强度明显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区实施并完成工程减排项目529个,全部火电企业18台共293.4万千瓦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成运行,制糖、淀粉、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新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6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1.55万吨/日,建成配套管网2161千米。累计淘汰落后小火电装机容量 126.6 万千瓦、炼铁能力241.1万吨、炼钢能力504.9万吨、水泥892.8万吨、铁合金31.63万吨、电石4.68万吨、造纸70.45万吨、酒精5.7万吨、皮革13万标张、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到2010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06.98万吨减少到93.69万吨,削减12.43%;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02.3万吨减少到90.38万吨,削减11.66%。
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和深化。强化源头控制,推进规划环评,进一步深化和严格建设项目环评,防止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江河、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底,全区累计已有10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71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入运营,成为全国第九个、西部第二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体系初步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371.55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6%,比2005年提高51.8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累计达1.3515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1.2%,比2005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整治和清洁生产工作,制糖行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有色冶炼、电解锰、铁合金等行业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电解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启动实施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加快建设,6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投入营运或基本建成,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5个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和辐射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加强,废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广西放射性废物库项目已启动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制定、实施广西生态功能区划,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新建自然保护区7个,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总数达78个,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6.17%。大力推进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湿地保护、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全区营造林面积达到114.2万公顷,完成义务植树3.7亿株;完成18条小流域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0平方公里;森林资源大幅增长,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区森林面积达1378.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8%,增加5.3个百分点,位于全国第4位,森林蓄积量达6亿立方米,增加9000万立方米。积极参与实施《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合作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项目》等重大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取得突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全区已实施9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及12个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验示范点;新建沼气池106万座,沼气池总量达371万座,入户率达到46.4%,居全国第1位;生态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建成2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完成1个循环农业试点市建设、72个生态农业村建设。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执法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地表水、空气与酸雨、近岸海域、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及应急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明显提升,建成60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个国家农村环境空气背景站,新建20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16个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建成了自治区和14个设区市共15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实时对44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505个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控,建成联网率为100%。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全区重点火险区瞭望监测和地面巡护覆盖率达80%以上,通讯覆盖率达7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94.1%,森林公安“三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加强。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经济加快发展、经济总量大幅度增长情况下,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0年,辖区内33条主要河流65个监测断面有63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6.9%,比2005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与贵州、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8个断面年平均水质达标率为100%;14个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5%;近岸海域83.3%的监测站位海水水质达一类、二类标准,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89.6%。与2005年相比,14个设区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由0.045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31毫克/立方米,年平均酸雨频率由39.9%下降到33.2%,降水pH平均值由4.94上升到5.1;空气综合污染指数由1.70下降到1.4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平均360天,是“十五”以来的最好水平。良好的环境质量,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
专栏1 “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指 标
| 2010年
目标值
| 2010年
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指标
属性
|
1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5
| 98.5
| 完成
| 指导性
|
2
| 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85
| 96.9
| 完成
| 指导性
|
3
|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85
| 89.6
| 完成
| 指导性
|
4
| 地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年)
| >300
| 360
| 完成
| 指导性
|
5
| 酸雨强度pH值
| >5.1
| 5.1
| 完成
| 指导性
|
酸雨频率(%)
| <32
| 33.2
| 未完成
| 指导性
|
序号
| 指 标
| 2010年
目标值
| 2010年
实际值
| 完成
情况
| 指标
属性
|
6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分贝)
| <55
| <55
| 完成
| 指导性
|
7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
| >18
| >18
| 完成
| 指导性
|
8
|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
| 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 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 完成
| 指导性
|
9
| 森林覆盖率(%)
| ≥54
| 58
| 完成
| 指导性
|
10
|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 ≥5.8
| 6.0
| 完成
| 指导性
|
11
| 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万公顷)
| ≥520
| 531
| 完成
| 指导性
|
12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 ≤94
| 93.69
| 完成
| 约束性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 ≤92.2
| 90.38
| 完成
| 约束性
|
13
|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60
| 60.6
| 完成
| 指导性
|
14
|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0
| 61.2
| 完成
| 指导性
|
15
|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COD排放达标率(%)
| >95
| 95
| 完成
| 指导性
|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SO2排放达标率(%)
| >95
| 90.22
| 未完成
| 指导性
|
16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0
| 68.9
| 完成
| 指导性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0
| 67.8
| 未完成
| 指导性
|
17
|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千克/万元)
| <14.5
| 9.8
| 完成
| 指导性
|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万元)
| <14.2
| 9.5
| 完成
| 指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