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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2012修订)


  十、保密制度

  (一)秘密文件、电报及各种图纸、资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档案人员管理。需各股(室)办理或使用的,各股室使用或办理完结后,应及时交还局办公室和档案员,不得长期放在个人手中。

  (二)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便堆放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将其锁在保险柜(箱)中,并锁好房门。

  (三)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带回家中,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但不准给家人阅读和谈论。

  (四)凡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上级机关公文有关材料,一律不得翻印。

  (五)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准携带秘密文件、电报、图纸、资料等。

  (六)在普通电报和私人通信中不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保管,不要擅自留存。

  (八)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加强保密措施,严禁通过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网络传输涉及秘密的信息。

  (九)如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

  十一、老干部工作制度

  (一)加强对机关老干部的联系工作,及时掌握机关老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在局机关退离休的人员中推荐一名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说话办事公道的同志作为老干部代表,负责与分管领导联系。同时,实行局班子成员联系老干部。

  (二)坚持走访慰问老干部。局班子成员每年走访不低于3次(重阳节1次,年初1次,年终1次),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关心离退休人员“两费”落实情况。走访检查老干部开展“三讲”、“五好”活动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局班子成员要向离退休老干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单位工作情况。

  (四)一年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一次。活动项目由党组扩大会议商定。

  (五)按照有关规定,凡关系到国家落实老干部的各种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等有关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应及时复印发到每位离退休干部手中。

  十二、环境卫生制度

  (一)机关各股室要加强卫生责任区管理,维护整洁的办公环境。公共场所不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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