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广场支行开业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506号)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文化广场支行开业的请示》(九农商银发〔2011〕172号)收悉。依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广场支行开业。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