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各级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直属单位依法治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本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青少年学生、校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自的群体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途径。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目标和任务,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3.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观念与方式的转变,促进本市人才培养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4.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要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营造促进本市教育科学发展的法治氛围。大力宣传
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
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民商、行政、社会、刑事及程序法律制度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
刑法、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
会计法、
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民主参与意识和法律至上意识,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