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后〔2012〕1号)
各高等学校,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高校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预防高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根据《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现将2012年本市高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制度规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建立和规范食品安全自查档案。确保食堂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记录和档案完备。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污染、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切实履行对校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根据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确保校内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加强对食用油、食盐、一次性筷子和餐盒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管理,确保学校餐饮单位采购主副食品及相关产品100%索证索票。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清洗消毒和二次更衣的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附设甜品站清理规范。加强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食堂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处置的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收运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强化对社会餐饮进校服务的监管。学校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并对有关资质进行查验。要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作为合同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社会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法律义务和责任。要督促社会餐饮企业规范原材料采购工作,积极引导校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参加团体采购和集中配送,从源头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鼓励和支持社会餐饮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业规范建设,提高社会企业餐饮安全运行能力。
四、建立信息管理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高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支持高校开发和引进食品安全管理专用软件,增强高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本市高校食品安全隐患数据库,对发现的重要食品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并追踪后续处理结果。完善高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预警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适时发布重要时间节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风险提示和信息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