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和课程结构,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和自主选择专业的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建立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积极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改革。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合作意识。认真实施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创新就业教育和求职择业指导,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加强精品课程、优秀教材和优质特色资源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提升计划和教学管理干部业务培训计划。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实践教学,实施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加强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全省高校教学工作运行基本状态数据公示、教学满意度调查、教学质量发展年度报告三项制度。
4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力度,抓好第二批“百名优秀创新人才计划”的实施,研究制定新的人才计划方案。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启动“河北省高校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计划”。积极开展博士后工作,抓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启动重大项目研究计划,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攻关,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成果。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我省产业技术路线图的谋划、制定和实施。抓好燕山大学和河北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提高高等学校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科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新增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和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建设,确保河北联合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如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切实抓好国家和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以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结构,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对导师队伍的培养,拓宽导师来源渠道,落实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实行教学助理和研究助理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调整类型,改善结构,创新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基地,努力构建开放多元的培养格局,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1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灵活多样的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各种教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加大继续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把公民终身学习情况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职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
3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扩大公益性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电大教育、社区教育和自学考试教育,积极探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岗位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种模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从省情实际出发,实施大规模人才培训计划,落实教育登记制度、在职学习制度,确保每年有相当数量的各类人才参加在职培训。
(八)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1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加快组建河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省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市、县(区)财政要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确保正常教育教学需求。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切实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实际需求,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专栏10: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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