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制度机制的作用,推动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督指挥系统,合理调度监管资源,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能。专栏1食品药品监督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现代化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指挥系统,以统筹利用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产业发展。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迁建,建设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及附属配套设施,通过网络视频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挥调度平台,提高行政监督指挥、信息交流共享、重特大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投入力度,办公设施条件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要改建、扩建或选址新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基础设施,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本级食品药品监督指挥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出台《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切实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出台《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餐饮服务食品等监管领域的地方法规,建立完善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监管工作规律的研究,健全和落实食品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药品安全质量保证、监测预警、社会监督、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