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弘扬诚信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的诚信管理制度、详实准确的诚信记录、高度共享的诚信网络、方便快捷的诚信查询,着力构建监管部门为主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主体,全社会监督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通过健全完善的诚信体系,宣传和扶植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曝光并严惩制假售假的企业和个人,迫使其整改或退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实现部门推诚信、企业守诚信、群众护诚信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新格局。
5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注重联动的原则。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统一权威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整合利用监管资源,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面有效监管的工作格局。
二、发展目标
(一)食品安全规划指标。
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2食品、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3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义务承诺率达到100%。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和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购进食品原料查验率达到10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
4餐饮企业、保健食品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二)药品安全规划指标。
1对现行《中国药典》一、二部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5%。
2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
3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4药品监督抽验行政区域覆盖面,市级达到100%,县级达到50%。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达到8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比例达到70%,群体性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6药品监管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75%以上,药学、医疗器械、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