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
(三)儿童与福利。
1主要目标: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减少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增加孤儿养护、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2015年,全省建立60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020年,50%的县(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各设区市和孤儿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2策略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方针,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加大财政对儿童福利的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3)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儿童保险内容,按国家有关政策扩大儿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4)完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对孤儿、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参保(合)费用和医疗费用给予资助,在救助标准上给予倾斜。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继续开展对贫困家庭患先心病、白血病儿童的救助。扩大对贫困家庭患病儿童的救助范围。
(5)稳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城乡统筹的孤儿保障制度,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的生活保障标准。探索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运作机制,改善5岁以下儿童的营养状况。
(6)完善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建立和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建立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并为其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7)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提高残疾儿童的福利和救助水平。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
(8)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体系,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健全流浪未成年人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
(9)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财政投入体制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10)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推动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的儿童福利服务。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完善服务功能。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志愿者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探索并推行儿童福利工作职业准入制度。推动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儿童福利工作。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主要目标: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95%(中期达到90%)的城市社区和85%(中期达到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5%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一本图书。实现县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全覆盖,增加乡级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数量,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90%以上(中期达到6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2策略措施。
(1)倡导“爱护儿童、尊重儿童、儿童优先”意识,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
(2)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制定并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3)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组织,开办各种形式的家长学校,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普及科学教子知识。
(4)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5)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传播媒体和机构为儿童提供积极向上的文化产品,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支持优秀的儿童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戏剧、歌曲、影视作品、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加强对儿童文化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传播。引导儿童健康上网,防止网络不良信息对儿童的影响与危害,严厉打击黑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互联网服务场所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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