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抓紧编制“十二五”乡村旅游交通规划,优先解决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建设问题,率先提高景区乡村公路等级标准;完善交通标识标牌体系,提高标识标牌布局密度,营造乡村旅游氛围;加强景区水电设施改造,强化消防、卫生、安保、治安等安全管理和停车、厕所、住宿、餐饮、通信、污水垃圾处理、购物、文化和综合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发展保障能力。
6. 健全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坚持以城带乡,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乡村旅游地优先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地优先覆盖。加快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体系、标识引导和解说体系、散客自助游服务体系、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信息化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卫生服务体系和安全救援体系。加强和改善乡村旅游咨询服务,建立信息动态发布机制,有序引导乡村旅游消费。
7. 强化景区旅游项目带动。充分发挥景区旅游项目对乡村旅游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旅游项目库,分级调度,逐级负责,加快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景区周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出口(休息站)及沿线地区的乡村旅游,着力打造景区(点)与乡村旅游联动发展的有效平台,实现乡村旅游的链条式、连片式发展。
8. 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积极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农业、林业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大力开发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着力打造旅游特色村和乡村旅游精品。引导和支持农民创办特色餐饮、住宿、观光、休闲、娱乐、种养等,拓展延伸乡村旅游产品链,多渠道发展乡村旅游。
9. 全面提升旅游要素品质。各地要围绕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组织专项攻坚,实现乡村旅游特色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餐饮方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菜肴,推出一批色、香、味、形、质俱佳的地方特色菜。住宿方面:大力发展农家住宿,规范和提升乡村旅游住宿的软硬件水平。通行方面:规范和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改善和美化乡村旅游道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游玩方面:加强景区软硬件建设,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卫生,保持乡村旅游特色。购物方面: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娱乐方面:打造乡情特色浓郁的旅游娱乐文化项目,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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