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全市建立4000个村养老服务站和10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现有的村公共服务中心,整合五保家园、闲置校舍或其他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添置设备和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村养老服务场所。在城镇通过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搭建养老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老年活动和为老服务,并逐步建立起空巢老人联系机制和帮扶措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建立村级老年协会,发展志愿者、社工队伍,引进家政服务公司和专业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定点服务或上门服务方式,为社区空巢老人提供临时托养、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
(四)建立和壮大社会帮扶队伍,帮助空巢老人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由村(居)委会牵头,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组建多种形式的空巢老人帮扶服务队伍。建立生活照料服务队,为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困难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并解决各种急难问题;组织生产帮扶队,在春播、秋收农忙时节,帮助生产困难的农村空巢老人播种、收割;建立精神关爱队,对缺少亲情关爱、生活孤寂的空巢老人给予精神慰藉;建立维权服务队,由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专业人员负责,帮助空巢老人协调解决民事纠纷。
2.发动党员、团员、村(社区)干部、妇女、民兵、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孝心儿女”、“巾帼爱心呼唤”、“十万家庭十万爱”和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金晖行动”等活动,关心空巢老人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将困难空巢老人纳入“干部大下访”、“三进三同”、“结穷亲”等活动帮扶对象,进行对口帮扶;鼓励爱心企业、慈善机构和社会热心人士参加“送温暖献爱心”帮扶活动和敬老捐赠活动,对困难空巢老人进行资助和关爱;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要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剧、送展览、送演出下乡等活动,丰富空巢老人精神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广电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公室)
(五)开展“孝心儿女”、“敬老模范”评选活动,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1.树立典型示范。将家庭子女应尽赡养义务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县城考评内容。组织开展“孝心儿女”、“孝老爱亲家庭”和“敬老模范”等评选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尊老敬老典型,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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