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
9、积极推进中心粮食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在加强对现有骨干粮食批发市场分类指导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中心批发市场建设,结合良友新港运行,确定中心市场定位、基本功能及运作模式,并积极推动实施。
10、进一步完善外高桥良友新港集成功能。积极推进外高桥良友新港运营和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其集成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物流集散功能,为产销合作提供“北粮南运”的联运通道,让东北粮源基地来粮顺利入沪,同时辐射长三角地区,为长三角粮食流通服务,为上海市场粮食供应提供保障。
11、扎实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抓好粮食政务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商务委开通运行粮食政务微博,拓展便民服务和互动渠道;积极推进粮食业务信息平台建设,服务流通管理,提供信息支撑;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建设,开拓网上市场;支持粮食批发市场应用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实现粮食远程交易。
四、推进依法管粮,维护流通秩序
12、突出抓好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被列入今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这是对确保粮食食品安全的现实要求。要积极推进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2家粮食批发市场、100家标准化菜场试点运行,从源头上严把粮食质量关,努力实现问题粮食可追溯、可控制,让政府实事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粮食质量监管,落实政策性用粮质量卫生监管、粮食加工企业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专项抽查和收购环节质量卫生监管;继续开展对本市流通领域粮食质量卫生调查,主动开展粮食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监管,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
13、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要强化粮食库存监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粮油库存检查,夯实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依法重点开展粮食卫生安全、政策性粮食购销、收购市场、最低最高库存量、流通统计制度、经营台账等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粮食法制建设,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制订出台本市地方储备粮管理等粮食法规规章,推进粮食安全地方立法。认真落实上海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推进粮食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