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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污染源普查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绍安(市监察局局长)
  陈 浩(市工信委主任)
  湛 江(市工商局局长)
  潘开平(市安监局局长)
  陈 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柳 伟(市滇管局局长)
  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
  储汝明(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高志刚(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立涛(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月明(市工信委副主任)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昆一(市安监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马 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董健平(市滇管局副局长)
  陈 博(市农业局副局长)
  龚询木(市水务局副局长)
  解嘉鸿(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 文(市质监局副局长)
  徐增雄(滇投公司总经理)
  各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及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县(市)区政府和三个开发(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是本次普查和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0〕45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1.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工业污染源拉网式彻底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负责与市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2.市工信委负责提供2007年12月30日-2010年普查登记工业企业的相关情况;参与工业企业的普查登记工作;参与普查统计及成果的分析、运用。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等集中式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普查统计及成果的分析、运用等工作。
  4.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源普查方案的制定及指导、协调工作,参与普查统计及成果的分析、运用。
  5.市水务局、市农业局负责对水产养殖业进行普查,参与普查统计及成果的分析、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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