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增三级医院单病种医疗费用包干结算办法的通知
各新增三级医院:
近年,贵州省骨科医院、贵医白云分院、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贵阳市第二、三、四、五人民医院,已由二级升为三级。根据原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卫生局《关于推行2010年单病种医疗费用包干结算办法的通知》(筑劳通 [ 2010 ]3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单病种包干结算工作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上述新增三级医院单病种医疗费用包干结算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三级医院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比照其他三级医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