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府办〔2009〕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 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9〕149号)精神,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百日行动”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关于治超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紧密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超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完好畅通,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力量重点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通过一段时间的综合治理,初步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上杜绝,建立起治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树立陵水和谐交通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领导
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领导,保障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运朝(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国清(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周以江(县交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