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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有关县(市)和个人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有关县(市)和个人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
(吉政函〔2012〕1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坚持狠抓粮食生产不动摇,立足于抢前抓早,立足于抗灾夺丰收,立足于高标准高质量,提早组织发动,狠抓政策落实,强化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增产增效技术,粮食生产获得特大丰收,总产量突破600亿斤大关,达到634.2亿斤,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并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2011年12月2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生产表彰奖励大会,对粮食产量高、增产多、商品量大、贡献突出的黑龙江省、河南省、吉林省通报表扬,并给予每省2亿元的奖励。我省榆树等14个县(市)荣获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王君等4名同志荣获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靳锋云等14名同志荣获 “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称号;刘树臣等17位农民荣获 “全国种粮售粮大户”称号。

  为宣传和学习先进,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和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推进全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省政府决定,对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县(市)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政府、广大农业农村干部、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要认真学习先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推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作为 “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吉林省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榆树市、公主岭市、农安县、梨树县、前郭县、扶余县、长岭县、德惠市、双辽市、伊通县、九台市、镇赉县、舒兰市、东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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