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负责)。
2.研究探索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编办、人社局负责)。
5.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开展我市公立医院的编制核定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7.研究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二)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2.指导试点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发改委、卫生局负责)。
(三)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根据全国标准,拟定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3.按照财政部修订的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制定13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继续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