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政〔2010〕12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使市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级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在2009年30%试点面的基础上,2010年累计达到60%,至2011年3月完成全年医改目标,现将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主要工作安排下达你们,请结合如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本级和各县医改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抽调专人,加强和充实医改办的工作力量,落实好医改办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将每年的经费来源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医改办要继续加强对县区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督导小组,用1-2个月时间对县、区进行系统的调研和工作指导。
二、市医改办要组织、部署专门力量,用3-5个月的时间启动并完成对市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立综合医院的基础调研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作好必要的准备。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桂林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98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社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