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把免费婚检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办好、办实,把免费婚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基本国策的大事来抓。当前,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婚育综合服务现场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计划生育服务咨询”工作安排在同一地点办公,建立“婚育综合服务中心”,以优质、便民、高效、人性化的服务,确保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职责,把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各级卫生、民政、财政、人口与计生、妇儿工委办、广电、团市委、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推动免费婚检工作落到实处。
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质量关。要依法落实婚检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审批制度;要配置好婚前医学检查设备,全面开展免费婚检必检项目,不能漏项,特别是要做好地中海贫血、艾滋病初筛的管理,对筛查出的阳性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和追踪管理,做到早干预、早诊断,努力减少重症地贫患儿和艾滋病母婴传播;要选派医德医风好、技术精湛的医生担任婚检医师,并负责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要完善婚检工作管理,简化婚检流程;要尊重受检者意愿,对自费的特殊婚检项目实行知情选择,做到收费公开;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婚前保健咨询宣传。
民政部门要在把好婚姻登记关的同时,结合婚姻登记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要发放《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引导申请结婚人自觉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要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婚检、优生优育宣传专柜、专窗和婚检咨询台,摆放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婚前医学检查、防治地中海贫血、卫生保健、优生优育等宣传资料供当事人免费阅读和索取;要定期与卫生、妇儿工委等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婚检的有关信息,确保各部门能及时掌握免费婚检工作进度,并及时将我市婚检率上报自治区。
财政部门要负责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确保免费婚检专项补助经费、相关宣传和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到位;要加强婚检经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积极探索免费婚检经费高效、便捷的结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