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婚前医学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治知识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

  1.妇儿工委办:负责制作市区宣传牌和横幅,并做好督导工作。
  2.妇幼保健院:负责确定宣传牌、横幅的内容,为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和内容,设计和印制宣传折页。
  三、具体要求
  1.固定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大型公益广告牌大小规格统一为2米×3米,放置地点应为人群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如车站、广场等)。
  2.固定宣传标语每个字体的大小不小于30厘米,制作标语的地点应选在人群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如集市、交叉路口等)。
  四、时间安排
  2010年9月底前完成固定宣传牌、标语和宣传折册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2010年10月组织市级督导检查。

  附件2
  桂林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为普及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决定在桂林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
  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城乡居民对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二、职责分工
  (一)桂林日报、晚报
  将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列入报刊组稿计划,免费刊登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每2个星期出版1期,每期篇幅不少于300个字。
  (二)桂林电台
  将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列入日常宣传计划,每周专题播出有关信息2-3次。
  (三)桂林电视台
  将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列入日常宣传计划,负责每天在新闻播放时间屏幕下方滚动播出婚检宣传内容,宣传报道免费婚检的相关信息。
  (四)市妇幼保健院
  负责为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指派专人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三、时间安排
  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每月1日、15日桂林日报、桂林晚报要刊登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相关知识。
  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每月1日、8日、15日、22日桂林电视台要利用重要时段(18:00-21:00之间)播放婚前医学检查、地贫防治相关知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